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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4/11/6 16: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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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限行通知 按照河北省,沧州市政府《关于实施最高一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泊头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4年11月6日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应急减排措施。 1、对裕华路和红旗大街实施车牌限行交通管制措施,除紧急抢救车、出租车、公交车等以外机动车限行50%(含临时号牌,尾号为字母的以倒数第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其中单日车牌尾号为0、2、4、6、8的机动车禁止通行,双日车牌尾号为1、3、5、7、9的机动车禁止通行; 2、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 3、主城区实行大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限行; 4、解除限行时间另行通知; 泊头市城管局、泊头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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