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泊头文庙镇故意撞人

  • 瞬间
楼主回复
  • 阅读:6731
  • 回复:0
  • 发表于:2015/11/24 12:31:58
  • 来自:河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泊头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泊头文庙有人故意开车撞人,经医院检查  被害人 腰椎  腿部  脚踝多处受伤。现在一个月了,不但撞人者不理不管不问,而且还开着作案工具《汽车》到处潇摇法外。气死人了,难道派出所连扣车的资格都没有吗?他有人就不用负法律责任了吗?难到扣他车辆不应该吗?难理解?还要老百姓活吗?
来自手机版
  
帖子已过去太久远了,不再提供回复功能,请勿尝试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