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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处于河北平原腹心地带,属典型平原地貌,东接滨河平原,西连山前平原,无山无丘,平坦开阔,地形简单。古河残堤及淀泊淤积形成的槽形浅平洼地自西向东分布在市境北部一线。地势自南向东北缓倾,最高点西辛店乡秦村,海拔16.1米,最低点文庙镇楚贾杜村,海拔10.1米,平均海拔13.2米,自然坡降为万分之一
泊头市属暖温带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又属冀南暖湿轻干旱区。大陆度64.69%,干燥度1.6%,由于受欧亚大陆季风与地理位置影响,气候季间差明显,四季分明,冬季寒冷干燥,春季常干旱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天高气爽。春、秋、冬三季多有西北风,夏季以西南风为多。年平均气温12.7度,无霜期187天,年均日照2.784小时,年均降水543毫米,降水多集中在7、8两月
泊头市幅员广阔,土地资源丰富,市境总面积1006.5平方公里,折合150余万亩,国有土地面积87226.09亩,国有耕地1272.20亩,土地利用率为98.6%。市域土壤由古河流冲积形成,层理清晰,土层深厚,疏松涵润,矿物质营养较高。各种农作物及野生植物均有生长
境内河流有:南运河、清凉江、滏阳新河、滏东排河、连接河、老盐河、江江河、南排河、黑龙港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