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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民俗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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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泊头市自古民风淳朴,在岁时节令,娱乐竞技、婚丧嫁娶、风尚礼仪诸方面都有鲜明的特色。但由于时代的局限性等原因,在传承下来的风土民俗中也糅进了某些封建道德观念和宗教迷信色彩。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不断加强,人们的思想、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一些陋习正日渐减少,逐步淘汰。一些于人民有益的传统习俗得到了继承和发扬,并出现了社会主义新风尚。

衣、食、住、行

一、居住习俗

    宅址多选住户集中处,宜高。并请风水先生卜看,解放后渐少。70年代后,因人口增多。房基地紧张,农户纷纷迁至村头、村外、寻宽绰、通风、交通方便之地。房屋修造多在春秋两季。旧有“忌年”、“忌日”之说。修房座基,俗以不离人为好,往往插旗、张灯、放鞭炮、撤麸子等。上梁上过木(门窗上面的过梁)时贴吉利对联,放鞭炮,往梁上掷馒头等。房屋忌低于左右邻家正房或后邻高度。

    宅院设置:正房为座北朝南,又称北房,多为三间,中间为堂屋(本地称为当屋、外间屋),东屋为上房,多由老人居住,正房东西两侧配有小耳房(亦称耳棚子),以储藏柴物之用。富户人家常修东西陪房和南房,称四合套宅院。院落称当院。院门多盖有门楼,门楼内称门洞。门内面门置影壁。门外如面街、坑塘野地,也置影壁。俗谚“出门不跳坑”“院深不露富”等为置影壁之由。80年代,市境农民翻盖新房者虽多,但四合套宅院已不多见,城镇已兴盖楼之风。旧房多土木结构,用泥土垛成或以土坯垒成,平顶以木梁,木檩条支撑,本地有俗语:“一拉溜三间房,十八根檩条两架梁”。雨水到来之前,各家各户用泥抹房顶、房面,以防漏雨。解放后,特别是80年代后,农村新房形式多样,面积扩大,旧式木棂网格窗子,多已换上门式开启型玻璃窗。根据需要设计的新兴结构,厨房、客厅、卧室、洗澡间、卫生间、储藏室均已隔开。房顶改用水泥抹顶,或平铺油毡挂瓦,内用白灰抹墙,开始改变了泥房抹房的乡俗。

    旧式炊灶,多用土坯或砖砌成,穿山墙与居室的土炕相连,烟火自中间炕道穿过,顺屋墙烟窗而出,可起暖炕的作用。烧柴多烧玉米秸杆等柴草,灶旁用风箱吹风助燃。因本地不产煤,旧时冬日取暖用盆子装一些烧红的玉米炭核取暖,俗称“火盆”。烧煤多用铸铁炉灶,辅以风箱吹风烧饭,也有用铁筒式火炉的,兼以烧水做饭,近年又添加煤油炉,民用液化气炉灶,太阳能炉灶。70年代曾有使用沼气者。

    市境农民家俱陈设简单,一般用大柜装衣物,另有迎门橱柜、八仙桌、条凳等。富户人家有大衣橱、箱柜,一般成双成套,另有茶几、茶案等。80年代后,家俱样式增多,有立柜、组合柜、沙发、写字台、酒柜以及电器等。大木柜极少。土炕也以铁床、木床、沙发床、席梦思床等代替。

    解放前,市境农民的照明用具为豆油灯、汽灯、煤油灯,带玻璃罩的煤油灯,蜡烛等,出门用灯笼。70年代后,城乡普遍改为电灯,出门照明用手电筒。

二、饮食习俗

    解放前,市境居民俗以一日三餐(早、午、晚各一餐),农民冬闲时有两餐者。主食以玉米、小麦、高梁、谷物、红薯为原料。食物品种有馒头、烙饼、饺子、火烧(合子)、面条、煎饼、饼子、窝头等等。稀的多为用粗玉米面(俗称糁子)熬成的粥、小米稀饭、面汤等,居民多节制食量,只求饱、不求好。食物多不精。副食,以蔬菜为主,间食肉、蛋。肉以猪肉、牛肉为大宗,羊肉、驴马肉间之。农户自养少量鸡、鸭供食用。另有以麦糠、松花和石灰制松花蛋和腊月腌制“腊肉”者。因东距海滨不及100公里,除河鱼港虾外,也有海货届时即至,但食者不多。

    蔬菜有白菜、韭菜、瓜(黄瓜、北瓜、南瓜、冬瓜、丝瓜等)、茄子、菠菜、芹菜、葱(大葱、小葱)、蒜、豆角、茴香之类,做法甚多,但最为平常者为杂烩或凉拌。立冬后,腌制咸菜可常年食用,主要有山芋干、萝卜、茄子、小白菜等。另有用豆子生豆芽、做豆腐、面酱等。此外还有面筋豆腐、腐乳、腐皮、粉皮、粉条、片粉、糖蒜、腌鸡蛋等类为蔬菜辅助品,但不常食用。所用食盐为长芦盐,多因价高而食用不起,便刮取碱土加水晒干或刈盐蓬棵(草名)焚,加灰清水熬制得盐。食油主要有土产香油,用芝麻做成。另有白油,即花生油,豆油。调料醋、酱油多用高梁酿成糖,本地土产甚少,平常所用有白糖、红糖、米糖等。其他花椒、大料等调料来自外地。

    解放后,随着人民生活不断改善,饮食习惯也大为改观。到80年代,主食为面粉和大米。蔬菜更加注重其鲜嫩程度及其质量。不少居民依据科学的食谱来安排饭食,注意摄钙、纤维,对多脂肪的食品如肉蛋等食用加以控制,以免长胖。开始注重食品的安全、卫生、健康、营养和方便及时。市区居民已改吃早饭为吃早点,如喝豆浆、吃油条、喝老豆腐、吃小米面窝头、烧饼等。一些职工自己不再做干粮,而是买一些馒头、烧饼等熟制品或饼条、炸鱼等半熟制品及副食品。

节日饮食

    市境居民过节尽其所有来改善生活。春节早、午吃水饺,晚上吃烙合子。正月十五早吃大锅烩菜(肉、粉条、粉皮、豆腐、蘑茹、海带等与蔬菜合烩、馒头、午吃饺子、晚吃元霄(汤圆);五月初五,晨吃鸡蛋(煮、煎两种,此节也称五月蛋五)也有吃粽子的,午吃饺子;八月十五中秋节,早晨吃馒头烩菜(同正月十五一样),午吃饺子,晚吃月饼;除夕早吃大锅烩菜、馒头,午、晚皆吃水饺。整个年节还准备许多团子(用玉米面包人菜馅)、年糕(多由粘米面制成)等吃食。另外,其他一些时令节日,也有改善生活的习惯,如夏日入伏,则有“头伏饺子二伏面(凉面),三伏烙饼炒鸡蛋”一说,但绝少摆宴者,只有待客或婚娶大礼才摆酒宴。

待客食俗

    亲戚交往,多吃饺子或凉面,遇有重要客人,则摆酒宴。座位安排,则是主客在上,由主家男人相陪,一般女人及其他家人不上桌,等客人吃完后再吃。饮酒时,多由主客主家举杯相祝,先让老者、尊者饮用

    封建时代,市境民俗俭朴,乡农无饮茶习惯。农民夏季常喝凉水解渴,大多数习惯喝白开水。集镇办有茶馆,有老者及绅士前往喝茶聚谈。乡农除自烧开水外,偶尔也到茶馆倒水(买水)。解放前除一些富裕人家外,居民大多不习惯于喝茶水。解放后居民所备茶叶,多待客用,自家平时饮用白开水。80年代后,喝茶者渐多,且茶叶渐趋名贵,如高档龙井、毛尖、中档茉莉花茶等,也有以茶送礼者,唐山陶瓷茶具,宜兴紫砂制茶具,景德镇瓷茶具纷纷出现于市民家中。一些汽水、橙汁、冰棍、雪糕等现代饮料也成为居民的日常饮品。夏日,城区也有不少人去冷饮店,喝冷饮纳凉、解暑。

饮酒

    据《交河县志料》:旧俗邑人多善饮,村社父老及文人学子辄以酒为乐,或行令猜拳相聚。然近(民国20年)以税重值高,饮者渐少,无复昔年风趣,而酒亦滞销。又有黄酒,以黍酿之,多用为药品,饮者甚少。

    解放后,市境酒类渐多,70年代初,泊镇始有天津产散装啤酒,多数为搬运工人饮用。80年代后,过年过节、待客、朋友交往、婚礼等等,都要设宴摆酒。交往办事以名酒送礼者也成风气。夏日,居民喝啤酒的增多,所饮啤酒品牌多样。

吸烟

    市境吸烟者多为男子,女性绝少,旧时多用烟袋或自卷吸旱烟叶,近代有吸大烟(鸦片),白面者,解放后绝迹。人们所吸旱烟,多用本地产烟叶。70年代后,多吸卷烟。一般人吸中档烟,也有不少吸高档烟的。在送礼风日盛时,送高档烟成为时兴。

水果

    解放前,境内人食用品种以梨枣为主,沙果、葡萄、石榴、西瓜、桃杏李子次之。食用时,一般不喜削皮,冲洗也不多,很不卫生。同时.食用水果,被视为吃零食。解放后,由于水果生产一度受挫,食者不多,只是季节性食用。80年代后,人们认识到食用水果是人体营养所必须,食用者渐多。不仅在水果旺季,而且在水果淡季的春、冬时节,食者依然不减。尤其有不少家庭、将水果视为孩子的第二食品,为之搭配食用。近年,桔子、香蕉、苹果、菠萝、山楂等全国各地水果特产销入市境,人们以吃新鲜水果为美,并形成冲洗,削皮等卫生习惯。

三、服饰

    封建时代,市境居民穿用多为粗布,由乡村妇女自己纺织。因市境檀棉始于清代以后,且出产甚少,织布用棉多来自邻近各县,布料颜色,多根据需要由染房或自己用土制颜料染成。一些缙、绅户穿着丝帛,近代至民国时期,境内始有穿“洋布”者,也有穿用新式自造机纺织“爱国布”的,到民国21年,境内人民普遍穿用各色外来“洋布”及国内织的“爱国麻线”等。

    解放初,境内农民仍以穿国产棉布为主,杂以付绸、条绒、麻线等,罕有穿毛料者。70年代中期,始兴的确良,几尔丁布等、继而为涤卡布,而后为涤纶,针织,尼龙等化学纤维布,80年代末兴起穿进口毕叽布、毛尼、西装布料等。衣服颜色,解放前多以青、白为主,妇女则以土花布为主。50年代后,职工及学生多穿蓝色,60年代“文化大革命”时期,除部分老年人外,男女青少年及中年人大兴草绿色。直到70年代束开始,花色品种渐趋多样化。但老年人仍然多着青、灰、蓝等暗色,中年人服色在向年轻化发展。

款式及穿着习惯

    旧时,境内男子多着对襟袄,对襟褂等.妇女常穿大襟袄,居民春秋季着夹袄、夹裤,以两层布做成,夏穿单褂、裤衩,男子有光膀子,小儿有光身子习惯。冬季棉裤为挽腰裤,另外还有坎肩之类,乡村民众常空身穿棉衣而不套外罩;穿毛衣毛裤,绒衣绒裤者极少。穿衣有春捂秋冻,“二八月乱穿衣”一说。

    解放后,随着社会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衣服款式及境内人民的穿着习惯有了很大改变。50—60年代虽不不少人仍穿对襟袄,对襟褂,但开始在里面穿毛衣毛裤、绒衣绒裤、扎线皮带、套外罩。中山装、学生装、列宁装、制服等相继在城乡流行。60年代中期,开始流行绿军装,扎军用皮带等。70年代末,居民思想解放,穿着尚美观念深人人心,衣服式样呈百花齐放之势。并开始流行西服、蝙蝠衫、风衣、呢子大衣、棉大衣、毛衣、绒衣、尼龙衫、洋毛衫、夹克衫、毛线外套、健美服装、绸缎棉衣、游泳衣等。80年代中后期,春、夏、秋、冬各式裙服、牛仔服装、健美服装等,运动服装、古典式绸缎棉袄、新式毛线外套等较为时兴。习惯于过年过节穿新衣的现象为时买时穿所代替、且春、夏、秋、冬各季衣服齐全。为毛线外套居多,居民开始挑选适合自己身体特点的服装。穿着向个性化发展。

鞋袜

    鞋多出于自家妇女之手,很少买鞋穿。旧时老年男子常着青色老头鞋,少者为方口鞋、棉鞋为懒汉鞋,另有棉鞋子、毡窝等。妇女多穿小脚尖鞋、方口布鞋、小儿有老虎鞋、兔鞋、猫头鞋。冬季老人常打绑腿,夏季有着自制水底拖鞋者(俗称踏拉板)。解放后,鞋的变化很大,居民所穿除旧有样式外,又有了球鞋、运动鞋、带钢眼系带的便鞋、棉鞋等。公职人员始有着皮鞋者。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军绿色解放鞋曾广为流行,夏天开始穿塑料凉鞋。70年代末,鞋式开始多样化,人们喜欢穿的如松紧口粗布呢便鞋,松软的旅游鞋,雪地鞋、皮棉鞋、皮凉鞋等。城乡居民中自做布鞋者渐少,均靠买鞋穿、市区女子常穿高跟皮鞋。1986年后农村年轻妇女穿高跟皮鞋、半高跟皮鞋的也多起来,且夏天男女室外穿拖鞋,并城乡流行。到80年代末,居民穿鞋也难分职务、身份。趋新、时髦、舒服、个性化者越来越多。袜子,解放前居民多用布自做。秋有夹袜,冬有棉袜,夏天光脚。民国时期,始有线袜,由乡民自纺自织,但穿者少。解放后,穿机织线袜者渐渐增多,自做袜子者越来越少。到80年代后,居民普遍买袜子穿。多为尼龙或尼龙丝袜。夏天,妇女有许多穿长筒裤者,而过去夏天不着袜于的男子越来越多地着凉鞋,穿袜子。

头饰、帽子

    旧时,市境人夏季戴草帽,春秋戴单帽或扎毛巾,冬季戴棉帽、毡帽头.老人戴瓜皮帽、麻糊帽、或用线织的尖头帽子。年轻的妇女戴围巾、布巾,老年妇女戴头巾、帽子(俗称老嬷帽)。小儿则有自制的尖头小帽等等。

    解放后,帽子多种多样,有遮阳帽、大沿帽、前进帽、军帽、皮帽等。女子则春秋戴纱巾,冬戴围巾、毛线织的尖头帽等,颜色品种繁多新颖。至80年代末,男青年及知识分于戴帽于的人越来越少,冬季女子戴帽者越来越多,多为自织毛线帽。

发式

    古代市境男子梳鬓,到清朝,男子檀大辫子,白头顶芯至颧前光秃,而脑后大长发辫垂至腰部。青年女子梳长辫。至背后,前额有刘海。婚后,将发辫盘起于脑后成为圆髻,插以簪子。女孩多留齐眉短发,头上梳有冲天辫,左右两个,或头芯梳一个。男孩顶心留一桃形,脑后槐一小辫,称长命辫。至民国时,颁布“断发令”,男子始去辫剪发,余留部分披散于脑后。后逐渐留为短发。青年始有分头、乎头、学生头、背头等,老年男子则在夏日多剃光头,有文化或是参加工作的女子则开始剪发,即前齐额、后齐颈,两边齐耳的学生头。

    解放初,男子发式变化不大。女子仍多梳两条辫子。60年代普遍剪为短发。1979年后,市境男女发式呈多样化。青年女子始兴烫发。发式之多,难以枚举。个别男青年开始蓄长发,脑后长发至颈。中年妇女有烫发者,大多剪短至颈。中老年男于多留背头,或短平头。

四、行路

    解放前,市境内除津浦铁路外,其余路皆为土路,雨雪天气泥泞难行。且交通工具少而落后,赶集上店,走亲串友,大多步行。唯较富裕者有木轮大车可乘。据民国21年《交河县志料》载:时有用大车驾以牛、马、驴、骡载人者曰轿车,有帷幔茵褥,制亦精雅,驾以骡,惟富者有之,车皆双轮。日行百里无车者,或乘马或乘驴、近亦有乘自行车者。民国之后,市境曾添设长途汽车以便旅行,“因乏力又每为军队所撩故皆辍业。一些车辆牛马也因战争减少十之六七。小商贩往来,莫非徒步或肩挑行李或挽手推车装运货物,以贸易四方,实较乘车厩马者居多数也。”而濒卫河,近津浦铁路的泊镇,也因卫河堤岸失修,水量亦减,水运自不景气。而津浦铁路火车,多遭兵燹,门宙皆败损,时局不稳,动辄误点。且客车常少,常常人满为患,种种弊端不一而足。“故名为便利,实视为畏途矣。”到解放前,实已瘫痪。

    新中国成立后,市境内先后修起土公路和宽阔的柏油路,城乡道路四通八达,交通越来越方便。50年代,人们多步行,60年代初,就多乘公共汽车走长途。之后,公职人员多骑自行车。70年代后,自行车成为境内人民较为普遭的短途代步工具。80年代,境内公营私营长途汽车、短途汽车渐多,并始兴出租轿车。每日车辆往来如梭,川流不息。1989年市城区又增设市内公共汽车,极大地方便了市区居民和境外来客。仅以泊头市区至交河镇一段公路为例,每日来往的公共汽车、私营小客车、出租汽车等几十辆,人们可随时上车下车。

礼 俗

一、通常礼俗

    市境古代居民礼仪繁多。据(嘉靖河间府志)记载:礼见俗,有岁首冬至辞见、贺美之类。如“卑幼渴尊长,盛服四拜,敌者常厩再拜。尊者受而不报,长者具榜子报之,敌则相称焉。”

    解放后,作揖打拱已不多见,邻里见面打招呼;多问:“做(zou)么去?”早、午、晚饭后见面用以“吃了吗?”作问候。陌生人见面问答,多称“同志”或叫声“大爷、大娘、大哥、大嫂”等家庭称呼,以示客气,亲热。熟人见面也多打招呼、握手。如骑车,见长、尊都要下车问候。迎送也较简单,凡有客人至,举家让座、让茶、让饭、走则合家送出大门外。见面握手、问好为最常见礼节。

二、诞生礼俗

生产

    妇女生小孩,俗称坐月子。生男孩俗称生小子,生女孩为生闺女。若生双胞胎,俗称一对儿。若产畸形胎,别称水胎,妖胎,怪胎等。产后母子居室俗称“月子房”。旧时,妇女产后,须将月子房塞堵严实、挂上门帘、窗帘,不过满月(一个月)不让外人进。门上多栓一红布条,以譬示于人。并以男左女右,告知人们所生是男是女。由婆家人送喜贴于其娘家,接女方母亲来伺侯月子。旧俗生产后两日须找人为婴儿开嘴(即为婴儿第一次喂奶)如生男孩,则由生女孩的哺乳女性开嘴;生女孩,则由生男孩的哺乳女性为之“开嘴儿”。小儿生产后三天,产妇有“三朝洗三”之礼仪,产妇须对着水缸照面、梳头,以防头发脱落。此后一直到满月,产妇多不做剧烈运动,不出房门会客,以避风寒。但在乡下,有的妇女产后几天便下地干活。

产后

    亲友在“十二响(生子第十二天)”之前馈送挂面、小米、红糖、核桃、小儿衣服之类。小儿出生第十二天、举家庆贺,俗称过“十二响”并答谢送贺礼的亲朋好友。为其分吃煮鸡蛋(吃虹蛋);乡俗还烩大锅肉菜,蒸许多馒头,分送于本家各族各户。小儿一个月为“满月”,家人置酒同贺。产妇始可出门活动。小儿出生100天为“百岁”,此日多合家吃饺子、面条等,祝愿小儿长寿,俗称过“百岁”。小儿出生一年,为“周岁”,该日市境还有让小儿“抓周”之习俗,由家长陈列各种玩物和生活用器,以及吃食等放于小儿面前,任其抓取。由此卜定小儿日后前途、志向和兴趣。如抓吃食,便预示小儿长大好吃;若抓笔则以为小儿将来要念书写字等。

命名

    市境生男生女,多由父亲及祖父为之起名字。名字分小名(乳名)和大名(学名),农家所起乳名多是狗蛋、老猪、柱子、大二、小三等。学名(俗称“大号”),多以福、禄、贵、顺、财等吉祥词作名。穷家女子很少起名的,多以小时的乳名:二丫、三丫等为名,等出嫁后将夫家姓名自家姓结合为“xx氏”作名字,近代始为女孩起名,荆为兰、花、风、菊、香。芹或带女字部首的宇如:妮、嫡、茹等。本地习俗,起名时多避本人家讳,即下辈人起名不可与上辈人同名、同字,而同一辈份名字、往往有一字相同,且按大小辈份呈一种系列。解放后,随着居民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名字则以其独特的文化特色呈绚丽多呈之势,小儿命名,父母均可,男女名字也多有寓意,常常寄托着父母的期望,充满了时代的气息。有省字数的一姓一字名,也有不按父姓的名字,知识分子家庭,在孩子的起名上尤为讲究,一般雅椎且有特定意义。有按出生地起名的,也有引用典故,或借檀物、晶物的,也有摹写体貌咏赞才能的等。“文化大革命”中,起名字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如:保林、向东、向阳、东升、东红、忠生等。近年来,城市小儿名字多为单宇重复:如盼盼、冬冬、燕燕、娜娜等,从一侧面反映了年轻父母对独生于女的娇呢。

三、成年礼俗

    据旧志:明代以前,男子18岁举行成年冠礼。至嘉靖年间此俗已废。解放后.男女18周岁为成年标志,享有国家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但不举行任何礼仪。

祝寿、贺生日

    市境居民有过生日、祝寿的习惯。旧时过生日,多吃面条(俗为任寿面)以祝长寿。50岁生日,66岁生日,称“五十大寿”,“六十六”,富裕人家祝寿多摆宴庆贺。解放后,过生日习惯沿习下来,并随着人民生活的改善,生日过得更加丰富多彩,人们开始买寿糕、寿桃等。年轻人则仿西方生日礼典、置生日蛋糕、蜡烛、送生日贺卡、贺礼,邀请亲朋好友一齐庆贺。乡村则依旧习,蒸寿桃馒头、摆宴席、吃长寿面等等。

四、婚俗

择偶

    解放前,市境青年男女择偶,主要靠父母包办,媒人提亲,往往不到入洞房,揭头帕,夫妻难见其面,少有自由恋爱自主结婚者。择偶标准,女子一般出于无经济独立地位,则往往选择较富有的男家,有俗谚为“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男方则注重女子的长相,家境及手工线活等。更多的是讲求门当户对。

    新中国成立后,提倡男女平等,恋爱自由,反对父母包办。大多男女结婚,虽然多讲究有媒人介绍,但都能够自己见面相亲,接触恋爱,双方满意后,再跟父母商量井同意后方可订婚。也有不少自己在劳动、工作、学习中,由于志同道合、自由恋爱结婚的。而男女择偶标准:50年代,互相为爱劳动,有文化,积极上进,60年代受“文化大革命”等政治气候影响,男女注重选择对方的政治条件,如家庭出身等,70年代后期,开始注重个人的自身价值,看本人学识,才干长相,而不太注重家庭经济等条件,门当户对观念大多已破除,出现了不少农民嫁工人、工人嫁干部、干部嫁工人的现象。但绝大多数择偶男女有着城乡观念,城镇人嫁城镇人、农村人嫁农村人者甚为普遍。80年代后期,由于受商品经济影响,男女择偶较注重对方的家庭经济条件,如住房、收入等,但从总体观念上,大多是注重对方的学识、气质、品貌等个人价值。对男方要求身高、学历、有无技术的女子较多;男方对女方要求是漂亮、健康、品质好或有工作者居多。男女的恋爱活动有书信往来、约会、交谈、一同看电影、旅游等。

婚嫁礼仪

    封建时代,市境婚嫁礼仪甚为繁琐。俗有“六礼”。先“纳彩”,即男家请人先到女家提亲,若女家应允,男方便备礼去向女家求婚。后“问名”:即男家挚礼到女家询问女子姓名、生辰八字(即出生年月日)。三“纳吉”:男家根据女方提供的生辰八字、卜得凶吉后,备礼告知女家,决定与其缔结婚姻。四“纳征”:即再由男方向女方赠送聘礼,方表示双方正式订婚。然后男家择定婚期、请求女家赞同即为“请期”。最后便是“亲迎”举行婚礼。在婚礼前一日或三日,女家陈送奁具,谓之‘过奁”或“过嫁妆”;男家送衣服,首饰谓之催妆。女家则为将要做新娘的女子“开脸”(即用丝线绞下女子脸上的汗毛庸发)。旧俗时尚“亲迎”(即成婚仪式),成婚择双日为吉日,并备以丰盛的酒席。门庭、院落、巷口及沿途多贴红“喜”字。房屋修葺、粉刷或裱糊一新。雇用鼓吹班子、炳灯烛、置彩轿、扎彩车等。“其仪必有鹅或鸡代雁。”新娘都穿红色衣服象征喜庆,用红帕盖住头脸。出娘家门,由新郎列之登舆上轿,男子骑马在前引路,女家左右亲戚送亲,男家多以“全人”(即家庭男女齐全之人)之男女接亲。下车后,男先女后,至则放鞭炮,设香案于庭院,男女共拜天地。入室,由娘家兄弟挂上门帘。新郎用称杆揭开女子的头帕,相与并坐,以红丝系爵,称为“坐帐”,并互饮交杯酒。男女家备核桃、枣、粟子、花生等物,以喻妇女合投到老、早生贵于之意。仪式间宾相都说吉利话.亲朋好友送贺礼,有喜帐、对子(画轴)等礼物。办婚事者收请贺喜者及乡人喝喜酒、抽喜烟、吃喜糖等。夜晚,村民时兴闹洞房、与新郎新娘打逗嬉戏.非常热闹。睡觉时,由平辈嫂子为新婚夫妇铺床,称为“温床”,另据旧县志载:结婚第二天,谒舅姑及各尊属、献茶,曰拜茶。三日朝见.拜舅姑遭谒亲党,第三天,“回门子”新婚夫妇同去岳母家。封建时代,婚事礼仪之繁简,须量家庭贫富而定。嘉靖《河间府志》载:“以上礼仪为士大夫家多尊家礼,也不能合也,贫弗能者,亲识或相助焉。”实际上多数贫困户人家难以举办。据《交河县志料》“至近代民国则诸事简约,按普遍习惯,先由介绍人(简称媒人)经男女双方议定佳期,办理婚娶仪式。男女祭告祖先,拜天地,拜尊长,婚姻定矣,间有亲迎者,亦属少数。”

    新中国成立后,青年男女时兴恋爱自由,婚姻自主。农村多由介绍人介绍,再经男女双方接触、恋爱,经双方父母同意后方可订婚。男女双方多照一张订婚照片或请双方亲戚吃顿饭。现代青年,多以结婚登记作为正式订婚仪式,登记时,照结婚像,双方亲友同吃宴席,男方常常为女方置买衣物。婚礼程序多是新旧混杂。如婚礼前一日过嫁妆,婚礼拜天地,摆酒宴请客等。随着人民生活的提高,近年来,婚事铺张者增多,讲排场之风盛行。如新娘的彩礼、嫁妆,旧时主要为茶具,床上用品,衣服、被褥等。70年代讲多少腿(即家具)、三转一响(缝纫机、自行车、手表、收音机),80年代则为冰箱,彩电、组合家俱、沙发,席梦思床等高档物品。过嫁妆时,往往车数辆、人数十、鞭炮一路不停。迎送亲则由解放前的骑马坐轿,50—60年代的胶轮大车,70年代的自行车,改为80年代的小轿车、面包车。婚礼更为排场,往往摆宴十桌,几十桌乃至百桌,一件婚事办下来,需用几万元,煞是铺张。也有旅游结婚者或有关部门举办集体婚礼者,实为少数。

五、丧俗

    旧时丧葬为市境居民之大事,花费很高。停尸或5天或7天,灵棚纸扎、棺椁衣裹,百般陈列。贫苦人家无力置衣买棺椁,只好赤身裹席,草草掩埋。

丧仪

    由于受封建统治阶级的影响,民间丧葬风俗繁冗,且带有浓厚的迷信色彩。丧仪分“报庙”“人敛”“出殡”等项目。初丧,先有亲丁沿街号哭、焚楮宴于土地庙,谓之报庙。次及亲友各式告知,谓之报丧。家中设灵床,张素雅,悬纸幡于门首(注:纸幡,又叫纸古都:用白纸依据死者性别、寿数裁为一定张数系在一起)以备亲友来吊孝。孝男、孝女守灵、举哀,朝夕及宾至都要哭灵。亲友及邻居持烧纸及祭器前往吊唁,俗称“吊孝”或“上纸”。多在灵前哭嚎,后行礼,主人哭拜。乡人多随纸礼钱,以助办丧。人殓,即将死者尸体敛人棺材里。死者人殓时忌见天日,故先搭起灵棚,死者被亲人抬抱出屋时,上再遮一布帐,棺内放线放钱,置鸡形枕头。放人死者后再行“开光礼”。给死者手塞打狗棒。人殓时,灵棚内甚静,不准哭嚎。盖棺时,如还有亲人未到,则不用钉子封死,以备来后能再见上一面,称为留材口。钉死后,将一铜钱拴一束五彩绳(或布条)钉于棺盖头上。此时,灵棚内所有亲识家人、放声大哭。送路,意为死者上天堂送行。市境西部农村送路多在出殡前一日晚上。做纸轿、纸人、纸马、纸车及纸古都焚烧。另用烧纸叠成十二个方形,上置灯油,相继点燃,称为“十二点灯”意为死者上路照明。送路时,亲朋送点心食盒供品,前去行大礼。市境东部有将此仪式与出殡合在一起举行的。出殡,多在丧三日中午,分起灵、趴灵、送灵。直系亲属皆披麻戴孝(穿孝服),孝服之轻重,以亲戚远近为标准,分为斩哀、齐哀、大功、小功、缌麻五等,多用白粗布或白麻布做成。起灵,家人行礼,大哭。而后抬棺椁出院。丧家多雇用杠房(旧时殡葬服务业者)和吹鼓手。租用杠房的棺置(即出殡时罩在灵权上的庙堂式布罩子,俗称架子,一般以竹木为支架,绕以彩布,饰以龙风、花鸟、童男玉女等图案。底部由杠木栓成方架,放置棺木。多由杠房置备、供丧家租用)。棺罩四角各备两支大木杠,各分别由四人抬,由一班主指挥,丧家长子在起灵后,举幡出门,将门前所置一瓦踹碎。之后则在架子前举幡引路,男亲架陪,女戚在后乘车(长媳抱一罐子),一路哭嚎,前往坟莹,棂柩所经,亲家设路祭。

入葬

    各家族置有坟地,由风水先生相看,按辈份次序排列葬入,夫妻一般是男左女右。入葬时行礼,圆坟(即家人围墓穴向里面用手扒土)并将所带食罐(里面是小米饭)埋在棺材前面,并将所带斗中的五谷杂粮撒在棺盖上;然后,埋土圆堆为坟,将纸幡插于坟头。三日(即三天后)亲孝子上坟烧幡,故之一月为“五七”,周年为祭日,孝子穿白带孝,服丧一年至三年不等。丧礼多有总理(掌管丧葬期间里外事务)料理,并由下九流人物协助送葬,如拿斗、扔纸钱等。

    市境葬俗,封建色彩浓厚。年老未逝,先砌墓穴。父子之间,子先逝不入祖坟,夫妻之间,妻先亡者也要“寄埋”,待夫亡后始迁于祖坟。男子未婚而死,或夫亡妻嫁者,则寻女(一般未婚而亡之女)同葬,谓之娶阴亲。逝世于外地者为外丧,多运灵柩回故里埋葬。

    解放后,殡葬制度改革,倡导丧事从简,但除60年代中期“文化大革命”时曾对这些旧丧仪有所冲击外,至今,市境农村仍沿旧习。70年代推行火葬不彻底,80年代后,随农村生活改善,丧事大办者增多,且新旧俗混杂,铺张浪费严重。在市区,复杂的拜祭大为减少,引魂幡改为用花圈,特披麻带孝改为戴黑纱,佩白花。将跪拜磕头行礼,改为鞠躬默哀、致悼词,开追悼会。近年又有干部实行遗体告别仪式。也有个别居民用汽车数辆,鞭炮引路等铺张礼仪大办丧事。

家族亲戚

    封建时代,市境居民多为大家族制度。家族内、辈份最大者为族长,其妻为族奶奶,对族内务分支按其排行称呼。如大爷爷、大奶奶、二爷爷、二奶奶、大爷大娘、二叔二婶等。一个家庭内成员往往有祖父母,父母(公婆)、儿媳、兄嫂、弟妹等。家庭成员中,祖父母地位最高,按封建纲常,男性家长有支配财产、管理家事之权利。男主外,女掌内,婆媳之间有婆婆在,媳妇不当家。家庭中长子长孙地位最高,父丧后,多由嫡长子继承一家之主的地位,掌管家事。家长的财产通常按儿辈人数分股由儿孙继承,女儿没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分家时由舅或舅爷来分。如没有,则由本族本家大爷叔叔来分。每个家庭都写有家谱,按辈按支续写。

    亲族关系,市境居民的亲属关系主要有:外祖家亲属关系;姑母家亲属关系;姨母家亲属关系;姐妹家亲属关系;岳母家亲属关系;襟兄襟弟家亲属关系。

    亲属的家庭成员:外祖家有外祖父母、姨舅父、母、表兄、弟、表姐妹;姑母家有姑丈(姑夫)、姑母、姑表兄妹、姐弟;姨母家有姨父、母、姨表兄弟、姐妹;姐妹家有姐、妹夫、外甥、外甥女;岳父家有岳父、母、岳父母的儿女;姻兄,嫂、弟、姻弟妹、姻姐妹、姻侄、侄女。市境居民亲戚之间的来往多在婚丧礼仪及年节之时,平时各亲戚遇事相互帮助。另有麦收看亲戚看闺女的,也有遇交节回娘家的,俗谚有:姨娘亲,一辈亲,姑舅亲,辈辈亲。可说明亲戚之间的亲蔬关系,“是亲三分向”也说明人们亲族观念之重。

生产习俗

    据旧志:古代市境农民在春种秋收的生产过程中形成不少祭祀习俗。“春分,村社作中和酒祭勾芝神以祈年谷。”芒种开镰,七月十五设牲馔祭祖,以告穑事将成。在麦、秋场上往往不许说数量,忌说“少、小”等不吉祥字眼。建房打地基,打夯者呼喊夯歌。

   工匠中以师带徒传承技术。拜师习俗需行大礼。徒弟先为师傅打杂,三年学徒期满方可自行营业。

商俗

一、集日

    市境古来有赶集上会贸易之俗。集市多分布于人口密集,交通方便的县城、驿、镇、运河码头及中心村落,一般每隔五日为一集,各个集市又将集市日期叉开。或三、八或五、十,在人口较多的地区集市还规定三天一小集,五天一大集。临年节还需加一两个大集,以便人们办年货。如遇小进月,逢十的集日则提前一天。集市分为粮食、牲口、农具、布匹,蔬莱等各类市场,主要是各类农副产品一些手工业者,食品制做业者及一些服务业者如修脚、理发、行医者也赶集服务。每逢集日、不少人都穿上较新的衣服,挎篮提兜,推车担担,非常热闹。购物多先问价,卖主说价后,一般双方讨价还价。贸易中有以斤两为单位者用秤作衡器。卖粮食者用“斗”为量具。买布用尺量,卖包子等熟食品以个、碗、斤等为单位。卖买牲口以“头”“匹”“只”为单位。卖香油、酱醋等用“提”(竹木制成的量器)。买卖牲口看牙口。谈价不说话,靠打马子,双方各一只手握于衣袖中,暗暗用手划价,大宗买卖常有中人(经济人)帮助议价,协调成交。

    集市上也有劳力交易。农忙或农闲时都有一些闲散劳力到集市上寻找雇主,如麦收打短工者农闲脱坯打坯者等,有雇用者,就将人领去,讲好日工多少钱,或包工多少钱。

    集市的价格规定,有的是以钱购物,有的是等价物或原材料交换,如以芝麻换香油,豆子换豆腐等。

    解放后,市境集俗一直沿袭下来。除城镇设商业网点、店铺来满足人民生活日常需要外,各多镇都设有集日,以繁荣农村贸易,特别是80年代后,集市贸易更为兴旺,市场物品丰富,交流活跃,促进了市境内经济的发展。

二、庙会

    市境商俗,定期者曰集,不定期曰会。传统庙会,依农业季节性特点分为春会、夏会、秋会和冬会。每至会期,商贩云集.或支棚为市,或即地列市。清代以后,会期一般为四天,其间,有不少乡间戏班,马戏团等演出。每次庙会,交流物品都有所侧重,二、三月间进行的春会,以农具、木料等建筑材料为多,五、六月间的夏会,以竹货、柳编、凉席等日用品最为突出,而九、十月间的秋会和农闲之际举行的冬会,则以农产品和婚姻用品为主,其次是年货、皮货之类。每至庙会,农家倾家而动,男女老少热热闹闹赶庙上会。平时操持家务较多、难以抽身的妇女,此时也多被“解放”,到“庙会”上看热闹.并购置喜爱的吃食、衣物。

    解放后,市境曾一度取消“庙会”。70年代后期开始将“庙会”改为“物资交流大会”。值会期间,各大商店,商业公司皆到会上搭棚设点,各商贩,包括临近的津、沧及各县的商贩到境内参加物资交流,并邀请省内外一些文艺团体前来助兴,十分热闹。80年代后,庙会更加兴盛。

三、市商

    解放前的坐商集中于泊头镇和交河县城。时有茶庄、当铺、粮行、盐店、饭店、肉铺、寿衣店、杂货店、药铺,串乡行商者较少。行商有推车的,有担担的。市声市幌丰富多彩。多为吆喝,常常是:有约xx的吗?(有约xx的不?)(约,用称称),或直呼商品名称加上语助词:“喽”,即“xx喽”多拉长声,拖尾字。有的唱卖,如卖布的,有的塞小锣,如吹糖人的,有的敲梆子,如卖豆腐的。也有摇梆郎蚊的货郎,行医走乡摇串铃。

    坐商常以挂幌子的方式招来顾客。如药铺挂一方巾,中间写一“药”字,茶馆、饭馆,常常挂一破壶,下栓一红布条,或挂一笊篱,下拴一红布条。赶集设摊者,则挂有布帐,上有各种字号,“如XX剪刀”等。随着新中国成立,公私合营,店铺归公,私人经营者渐少,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几乎绝迹。一些行商之俗渐渐消失。一些店铺,及国营百货商场等都挂起招牌,上面各标明行商(名称)、内容、有串巷叫卖者依用旧俗外,1979年以后,随着经济发展,市场繁荣,并允许私人经商,小店小铺又逐渐多起来,除有些沿用旧俗,大都修门脸,挂招牌,不用商幌子,改用广告牌。人夜,各店铺霓红灯五光十色。还有的利用现代音响设备招徕顾客,也有的用扩音器、录音机叫卖。出现了以模特展销时装等现代形式。

节日习俗

    封建时代,岁时节日很多,各节令时序几乎都有节日,并分为“人节”和“鬼节”两类。春节,立夏,端午、中秋为“人节”,清明,中元(农历七月十五)、农历十月一日,冬至四节为“鬼节”(即为死人祭祀的节日)。新中国成立后,规定了一些新节日,重要者有元旦、国庆节等。尚保留的传统节日有春节,农历正月初一为春节,原为农历元旦,民国初改称“春节”,俗称过年。市境人自腊月中旬开始准备过年食品。赶年集,办年货。年终,多打扫房间,杀猪宰羊,做新衣。腊月三十(小月二十九日)为除夕。市境人民“家家贴门神,易桃符、换新联、焚松柏、燃爆竹、祀祖先。”小孩穿新衣新鞋。商铺清理欠帐。农人列炬于田,谓之“照青”,游子皆归,万家团圆。晚上辞岁设酒,举家欢饮,通霄达旦,俗称“守岁”。所有屋室皆张灯一夜。大年初一,尚早起,烧香上供、燃放爆竹,吃饺子前,晚辈给长辈拜年,长辈给晚辈压岁钱。饭后,兄弟叔侄为同族或街坊长辈拜年。·街上相遇,互相作揖道贺。该日禁忌啼哭或打碎物品,妇女忌拿针线,煮饺子须由长辈及男家长煮,忌说“破”“少”“多”之类。初二以后,开始走亲拜年,初五日再吃饺子过“破五”,之后,乡间请戏班唱戏说书,或耍龙灯舞狮子,进行娱乐活动直至正月十五以后。

    解放后,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春节放假三天,除一些迷信色彩的活动被禁止外,大多过年习俗保留下来。如拜年、贴春联,守岁等,另新增了“新春茶话会”“团拜会”“拥军拥属,拥政爱民”活动等。过年食品比旧时更为丰富,文娱活动更加多彩多姿。“文化大革命”时期,过春节一度不兴热闹。称“过革命化的春节”,有的乡村社队吃过饺子就让群众下地干活,引起群众的不满。

元宵节

    农历正月十五为元宵节,旧时称为上元节。据旧志:“邑中旧俗元宵为灯节,村人以棉花籽碾碎拌油以纸包之,其大如桃,助以鼓乐,燃放遍野。十四夜为神灯,十五夜为鬼灯,十六夜为人灯。相传神鬼收烟由来已久。”另据旧志:元宵节男女街游,谓之过桥走百病。元宵夜吃元宵(汤圆),以示一家团圆和睦。元宵放灯,或举行灯会,是市境过节的传统,另举行踩高跷,跑旱船,舞龙灯,舞狮子等民间娱乐活动。一些铸造业集中的乡村、还有打树花的习俗。解放后,乡村过节,旧俗依然。各级文化部门又多组织灯会等文娱活动。

二月二

    农历二月二,为龙抬头节。旧时,“乡民用灰自门外蜿蜓布人宅厨,旋绕水缸,呼为引龙回”以祈年丰。多以粉团作糕,谓之食龙骨,除百病。解放后,乡民多在该日吃饺子过节。

清明节

    农历春分之后15日为清明节。约在公历4月4日或5、6日。因其与寒食等内容相近,日期亦相近,故民间多将二者合一,称其为寒食节,俗有祭祖扫墓,郊游踏青,植树,官府及学校行种树礼。据旧志记载,禁火寒食,是春秋时期晋文公为悼念亡臣介子堆的一种祭祀仪式,演为俗,人们寒食祭祖,“男妇各祭扫坟墓,添土挂钱,若新坟,则祭于春前”,今清明禁火寒食俗已废,悼亡祭祖之俗仍袭,每到清明,人们除祭祖外,还纷纷到革命烈士陵园祭扫革命烈士墓,缅怀先辈的丰功伟绩,已成为一种新的过节习俗。

端午节

    也称端阳节。即农历五月初五,民俗节日早晨吃鸡蛋,故又称“五月蛋五”,并吃粽子以纪念爱国诗人屈原。据旧志:旧时过节插艾剪纸为葫芦形,叠方胜悬于户“以避邪,饮雄黄酒,食角忝,戚友互相馈遗,女子簪缲胜艾虎,萌虎,以白矾和雄黄酒浸,储之,可疗虫伤。”解放后,这些节俗没有了,仅有吃鸡蛋粽子等。

乞巧节

    农历七月七日为乞巧节。相传牛郎织女两星是夕相逢,世间喜鹊飞至银河搭起鹊桥,让牛郎织女相会。旧时,境内人该日在阳光下将绣花针投入水碗中,互观其影,以示乞巧之意。后有妇女在这日晚上向织女乞求智巧。至今还有让小孩蹲于葡萄架下,道是能闻织女泣声。

中秋节

    即农历八月十五日。“三秋拾半”秋季正中,故谓之“中秋节”,此时五谷正熟,人们借此节喜庆丰收,又以秋高气爽,明月正圆,称为“团圆节”。乡俗,游子多回家团聚,合家中午吃饺子,晚上吃月饼,供神,赏月,以祈“花好月圆,人寿年丰”的美好愿望。

十月一

    农历10月1日为“寒衣节”。旧俗为上坟祭祖之日。据旧志:“祭先展墓,裁纸衣焚之名曰送寒衣”。即冬寒到来之际,为其先人送去“寒衣”,以表悼念之情。

腊八日

    农历十二月初八,谓之“腊八”,俗称“腊八日”,正值寒冬之际,俗谚“腊七、腊八、冻死一家”。是日早晨,居民喝“腊八粥”,多由小米红枣、绿豆、黄豆等多种物产熬成,该日以醋腌蒜做咸菜,称为“腊八蒜”。

    新中国成立后,一些旧的带有浓重封建色彩的节日被淘汰,一些富有纪念意义的新节日习俗逐渐形成。如“十·一国庆节(10月1日)”“七·一中国共产党的生日”、“八·一建军节”、“六·一儿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以及特别设立的以尊重某项职业劳动者为主的护士节(5月12日),教师节(9月10日),更有以新旧节日融汇一体的“植树节”(3月12日),“九九重阳老人节”(农历九月初九),这些节日的设立体现了社会主义时代的新风尚。每当这些节日到来之际,市境大多举行各种各样的纪念活动,庆贺节日。元旦,国庆节,五一节,各机关,工厂,企事业单位按规定放假。市区居民多在这些节日里改善生活,参加各种娱乐庆贺活动。特别是国庆节,“五·一”节已成为市境人民最重要的节日之一,乃致不少青年男女结婚都选定这些喜庆日子

回族风俗

一、饮食、居住、穿衣

主食

    由于境内回汉两族人民长期共同生活,日常饮食已无明显差别,具鲜明特色者唯节庆祭祀食品。其庄重珍贵的传统食品为“油香”,每逢民族宗教节日,或遇喜庆大事,各家烹制相送以示庆贺。丧葬祭祀者也常常分送油香,亲朋之间断绝交往,则谓断了“香气”。近年赠糕点也沿继为习。

肉食

    本市回民常以牛、羊肉为主,也食鸡、鸭、鹅、野兔肉等,但必须经阿訇下刀。猪肉是回民饮食的大忌,同时忌食性情暴戾、奇形怪状的畜禽,如虎、狼、鹰、雕、狗、猫等,对蹄不分瓣,食不反刍的驴马骡肉也不食,禁食的肉类还有一切自死的畜禽、胚胎肤脂、生殖器、无肋无鳞的鲜介类,以及一切动物的血。

饮料

    回族喜饮茶,家家必备茶具,以茶待客,以示尊重。回民视酒为禁物,饮酒者被视为“败坏教门”。随社会发展,其他类饮料,如汽水等也成为回民的日常饮料。

居住、穿衣

    市境回民住宅与汉民住宅无大区别。但回族群众住宅的院门上方挂有“都哇宜”。室内张贴古兰经字画,回历“都哇宜”信仰虔诚人家室内忌挂人物画。旧时回民服装多蓝黑,白三色。衣裤肥大,袖长、冬着左大襟棉袍。宗教节日聚会,清真寺男女老幼皆戴白色或黑色“筒子帽”(俗称“礼拜帽”)。解放后,日常服装与汉民无大区别,但旧时装束仍然是部分回民特别是老年回民的日常衣着。

二、节日习俗

    “开斋节”古尔帮节”“圣纪节”是经国务院法定的回族节日,也是市境回民的主要节日。

“开斋节”

    亦称“大尔代节”,按照回族传统习惯,每逢伊斯兰教历9月1日,即进“斋月,斋月期间,除病残者外,皆须“封斋”,即日出前吃封斋饭,全天不得饮食,待日落后,由清真寺专人喊话“开斋”,听到者次第喊传,封斋者开始饮食。伊斯兰教历10月1日,斋月结束,但须见新月,如晚上天阴不见月,则延至次日开斋,开斋节上午8时,众穆斯林沐浴净身,着整洁服装,戴白色礼拜帽,聚集到清真寺,由阿訇率领进入大殿,聆听阿訇讲经,随阿訇礼拜,礼拜结束,人们互道“色俩目”(问好),庆祝斋月结束。此日,回族家家炸“油香”,相互赠送,并请阿訇上坟诵经,悼念去世先人。解放后,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回族人民的生活,每逢开斋节,市乡党、政领导都赶赴清真寺,与回族群众共度节日,各单位回族职工放假1天。

“古尔邦”节

    亦称“小开斋”,定于伊斯兰教历太阴12月10日。据伊斯兰教经典记载,先知易卜拉欣夜梦安拉,命其杀死自己的儿子伊斯玛伊勒,以验其对安拉的忠诚,易卜拉欣尊命执行,安拉又命以羊代替,依此,本市回族逢此节,沐浴盛装,举行会礼,家家杀鸡宰羊待客或馈赠,以示纪念,其隆重程度略逊开斋节。

圣纪节

    伊斯兰教历太阴年3月12日、乃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诞辰,又传为其逝世日故称“圣纪节”,过节时,回民自愿向清真寺馈赠资金、面粉等,由清真寺“做圣会”(举办宴会),回族群众于中午至清真寺会礼聚餐。阿訇诵念赞圣词。新中国成立后,每逢此节,市境领导干部及市直不少单位的回汉领导也捐资或到清真寺与回族群众共度节日。

 春节

    旧时回族不过此节,现因与汉族亲居日久,亦视为喜庆节日之一,但不似汉族隆重。

三、婚嫁习俗

    市境回族在解放前严守单向族内婚俗、回民子女严禁与他族男子(女)结婚,男子若娶他族女子为妻,女方则须皈依伊斯兰教。族内流行表亲联姻。解放后,随着婚姻法的实施和科学知识的普及,近亲结婚者显著减少。回汉已渐通婚。

    旧时族内议亲都注重门当户对,信教都重其教门。多由男方请媒人提亲,女方相看,家长做主,由此包办婚姻居多。解放后,婚姻自主,自由恋爱者增多,仍有许多须经介绍人撮合。

订婚

    旧时称换贴、日期一般选择象征吉祥的星期五,双方交换“经名柬”,即为订婚。建国后,则改为以双方家长相识为主的“相家庭”。

彩礼

    解放前,回族婚嫁彩礼甚微。解放初至60年代,也很简单,70年代起,索要彩礼风日盛、到80年代后期,彩礼一般在3000元以上,另需购置彩电,冰箱等物品,总计近万元。由于五座清真寺的阿訇乡老向全市发出简办红白事的倡议,各回族婚嫁者有所收敛。

写“依扎布”(即宗教结婚证)

    结婚前一天,新郎新娘有双方家长和证婚人陪同,到清真寺请阿訇用阿拉伯文写“依扎布”。新中国成立后,回族婚嫁者在写“依扎布”之前,先到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并领取结婚证书。

娶亲

    市境回民视结婚为“圣行”。结婚青年需沐浴净身,新娘着新衣,戴红色“盖头”,由本族长辈及亲友陪送到先人坟前,请阿訇诵经,表示后人铭记先辈养育之恩。新中国成立后,新娘免戴“盖头”,送亲、车、轿,也改为自行车、人力胶皮车,80年代则用小汽车。男方张贴阿文喜贴,亲朋邻里聚于门前,恭候新娘。旧时较多的娶亲礼俗已逐渐简单化。

四、丧葬

    市境回族丧葬固守伊斯兰教“唯葬从俭”的传统,一是实行土葬,人土为安。二是主张速葬,最多不超过三天,有“亡人奔土如奔金”之说,朝亡午葬最好,三是节俭。“厚养薄葬”不分贫富,均用白布三丈六尺裹身,占用一样大的地方,并不需任何陪葬晶,葬仪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做讨白

    亡人临危时,请阿訇做讨白(宗教忏悔仪式)之后,首先摸其口眼,顺其手足及肢体,使遗体头北足南或头东足西仰卧,上罩遮身布。

浴礼

    俗称洗“埋宜台”,一般由三位近亲或请三位阿訇掌教承担,洗前备温水两桶,汤瓶两把,一人灌水,一人冲洗,一人用戴白布手套的双手轻轻洗涤,按顺序先净下(洗下半身)后洗头面,再从上到下,先右后左洗遍全身。然后将亡人移至“可凡”布上裹好,再用白布带扎好两头。

沾“者那则"

    洗礼完毕,将亡人放人经匣内,头北足南放于安静,洁净之地方。由阿訇和沐浴后的乡老沾“者那则”,然后传经。

下“埋扎

    即埋葬,沾“者那则”后,须立即将亡人抬至坟地埋葬,以后的七天,四十天,一百天,一周年,均请阿訇诵经以示纪念。

    市境回民以家族为单位做墓地,自北至南按辈序安葬,自东至西按长幼排列。市区居民一般要到邻近农村购买墓。

五、其他习俗

1.起经名,俗称起回回名,婴儿出生后,请阿訇为婴儿命名。

2.贴“都哇”,回民结婚或盖房时,门框上头都要贴阿文“都哇”,回族清真食品经营者,也以此作为区别汉民食品的标志。

3.道“色俩目”即问安,宗教界人土及乡老见面互道“色俩目”。

忌俗陋俗

一、忌俗

1.农历正月十五为灯节,市境人又称其为“交节”,妇女新嫁三年内忌在婆家过节。有避灯避火之说。有俗谚,见灯死公公,见火死婆婆。如不能躲过,则由娘家送蜡烛及火柴等,在自已屋内点燃,且不可出自己屋门。

2.本地习俗,人死忌说“死”字,常以“过去”等代替。

3.忌下午探望病人,认为下午探望病人不吉利。

4.过年时,病卧于床者,忌小辈者为之叩头拜年。

5.办喜事贺者忌穿孝服。办丧事吊唁者忌穿艳服,丧家子弟不可着孝服至邻家。

6.市境居民俗忌正月理发。有俗谚:正月不推头,推头死舅舅。

7.晚辈起名字忌与长辈的名字重字。

8.春节时,忌摔盆,碰碗,说不吉利的话,忌哭闹,忌吵嘴打架。

二、陋俗

1.古代妇女有用布裹脚之陋习,多从四、五岁开始,严重影响妇女的身体健康。民国时期曾下令改变此俗,但收效不大,至解放后,才彻底改变。

2.赌博,解放前,市境赌博之风极盛,有掷骰子、搓麻将者,也有压宝、玩纸牌、顶牛者,俗称玩钱。解放后,政府明令禁止,曾一度绝迹。近年,又有所抬头。

3.吸毒:解放前境内有不少吸毒者,如吸大烟(即鸦片)白面等,解放后绝迹。

4.求神、上供、拜鬼,请巫婆等迷信陋习,解放前十分猖獗,解放后,曾一度绝迹,现个别地方又死灰复燃。

5.娼妓:解放前,市境泊头镇有明娼,暗娼,败坏社会风气,解放后,被政府明令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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